交強險 2018交強險多少錢一年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簡稱“交強險”,為中國大陸官方應《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實行推出的針對機動車的車輛險種,于2006年7月1日正式施行,根據配套措施的最終確立,于2007年7月1日正式普遍推行。按照《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簡稱“《交強險條例》”)的規定,“交強險”是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車人員和被保險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屬于責任保險的一種,現陽光保險等各大保險公司均可投保此險種。
2018交強險價格表
通過以上的表格介紹,我們就可以看出,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是由國家統一制定保險價格標準的。在制定相關價格標準的時候,也會產生一些優惠,一般情況下,第一年的交強險在價格上不會產生任何優惠,從第二年開始,每年優惠的幅度達到10%左右。除此之外,交強險的價格標準是根據車輛的類型,來劃分不同的價格標準。同樣是家庭自用汽車,如果車輛屬于六座以下的汽車,那么,交強險的收費標準就會更低一些,六座以上的汽車相對來說交強險的價格會高一些。
除了有機動車輛大小的劃分標準之外,還根據機動車輛的主要用途不同可以分成,家庭自用汽車、企業非營業汽車,機關非營業汽車,非營業貨車,營業貨車以及特種車輛等等。根據這些汽車用途的不同,所制定的汽車交強險價格標準也是有所差異的。
2007年6月27日,中國保監會公布了《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費率浮動暫行辦法》。交強險最終保險費計算方法是:交強險最終保險費=交強險基礎保險費×(1+與道路交通事故相聯系的浮動比率A)。摩托車和拖拉機暫不浮動。浮動比率A為A1至A6其中之一:
浮動因素 | 浮動比率 |
A1:上一個年度未發生有責任道路交通事故 | -10% |
A2:上兩個年度未發生有責任道路交通事故 | -20% |
A3:上三個及以上年度未發生有責任道路交通事故 | -30% |
A4:上一個年度發生一次有責任不涉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 0% |
A5:上一個年度發生兩次及兩次以上有責任道路交通事故 | 10% |
A6:上一個年度發生有責任道路交通死亡事故 | 30% |
簡單來說,交強險的本質是一個第三者責任險,就是萬一碰著人、碰著物了,三者找你索賠,你能出的起錢(保險公司出),他人能得到補償。即維護他人利益的一個最基本保障,國家強制投保,不論是對自己還是對別人都是有利的。(其實這里也可以看出來保險的本意)
然后再來回歸問題,其他的車險有必要買么?就說主險部分
1、車損險。發生車損的情況:一是被別人弄壞了,二是自己弄壞了。第一種情況找得到肇事者,他賠,你不用買保險也能修車;找不到肇事者,有保險保險賠,但是會扣一部分免賠,沒保險自己掏腰包修車。第二種情況,沒保險自己掏腰包,有保險保險賠。
2、第三者責任險。與三者發生事故了,有保險保險賠,沒保險,自己掏。
3、盜搶險。這個不靠譜,公安立案后三個月找不回來,保險賠,沒保險,自己認栽。
4、車上人員責任險。這個也不靠譜,同等價位的意外險一籮筐,買它干嘛。
5、不計免賠。這里條款明確規定的有該項不包括的責任,比如上面那個車損沒找到肇事者的,不含在內,所以一定要問清楚??!切記!??!
最后我的車:交強+三者30萬+不計
1、平安公司規定如果上年車子沒有出險記錄,今年保費打七折,建議您如果500元以內能搞定的,自己不要報案。
2、沒有出事是萬幸,出了事的人都會后悔當初保險買得少。
3、保險其實是保錢的。
希望以上信息能幫助到您,祝平安!
買5000元的各種保險好還是只買交強險好呢?
如果只有交強險,明年保費漲100元。如何買5000元的,明年保費漲1000元,相當于沒買。
花了5000元的還不如800元的好用。我們遇到的大部分事故都是2000元以下的小事故。回憶一下以前路上看到的事故就可以知道
在購買交強險時,很多的車主會忽視交強險標志的作用,由于它的體積小,再加上車主們不夠重視,就很容易弄丟,一旦交強險標志丟失貿然上路行駛的話,很容易被查處,接受懲罰。那么交強險標志丟失如何處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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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強險標志丟失如何處理?
根據相關條例規定,可以帶上自己的身份證、行車證以及購買車輛的相關證件和買強險的手續證明,到投保的保險公司業務部申請補辦交強險標志。如果被保險人為單位,則需要攜帶保單、授權委托書和辦理人的身份證明到承保公司申請補辦,屆時需要填寫交強險標志補辦申請(個人的需被保險人簽字;單位需蓋章);若標志屬于毀損的,還需攜帶舊保險標志。保險公司在收到補辦申請及報失認定證明后的5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申請的審核,并補發相應的交強險單證或標志。還要注意的是交強險標志遺失補辦只能到原承保公司辦理,不能異地補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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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強險標志沒貼違法嗎?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2012年修正后將于2013年3月1日起開始實施,其中關于交強險標志沒貼的規定如下:
第四條第三款: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在調查處理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道路交通事故時,應當依法檢查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保險標志。
第十二條簽訂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合同時,投保人應當一次支付全部保險費;保險公司應當向投保人簽發保險單、保險標志。保險單、保險標志應當注明保險單號碼、車牌號碼、保險期限、保險公司的名稱、地址和理賠電話號碼。被保險人應當在被保險機動車上放置保險標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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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強險標志重要性
交強險是國家法規規定的強制性險種,上路機動車必須按時投保。
被保險人應當在被保險機動車上放置保險標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在調查處理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道路交通事故時,應當依法檢查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保險標志。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放置保險標志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保險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可以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因此,如何補辦交強險標志就成為車主急于解決掉大問題。
電動車與汽車相撞的事故屢見不鮮,而且在事故的理賠問題上,也總會存在喋喋不休的爭論,因為電動車一方常被認定為“弱勢群體”,這讓許多汽車駕駛員頭疼不已。不過,昨天蘇州保監分局做客政風行風熱線透露,電動車或將引入“交強險”。
據統計,路面上70%左右的事故,都是跟非機動車尤其是電瓶車相關。然而,和有交強險和商業險的汽車相比,大部分電動車車主并沒有繳納相關保險,可以說正在“裸奔”。不僅是車主,賣場的銷售人員對保險事宜了解也相當有限。
按照《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GB17761-1999)》規定:最高車速應不大于20公里/小時,整車質量(重量)應不大于40公斤,一次充電后續行里程應不小于25公里,電動機額定連續輸出功率應不大于240瓦。只要違反上述其中一項,發生事故時,涉事車輛都被認定為機動車。而道路上和電動車市場上,這種“披著電動車外衣”的超標車,占有相當大的比例。
機動車上路,理應購買交強險。但現實矛盾是,根據我國現行機動車登記制度,該類車并不符合我國法律規定的交強險投保條件,保險公司也不能為此類車輛辦理交強險手續。
另一方面,蘇州市多家保險公司,都開出了電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但是投保率非常低。據中國人保財險蘇州分公司副總經理吳青透露,電動車或者非機動車,三責險保障覆蓋面非常低,估計5%都不到。
因此,一旦涉及電動車違章事故,若事先沒有第三者責任保險,也因客觀原因無法購買交強險,無疑加劇了被侵權人的經濟負擔。
針對電動車會不會像汽車一樣,引入強制險,蘇州保監部門表示,中國保監會也在跟公安交管部門推進相關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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